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《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
的公告》要求,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对货物申报系统进行了调整,企业在申报进口危险
化学品时,需根据商品情况提供企业符合性声明、抑制剂或稳定剂情况说明、危险公示标
签、安全数据单四类随附单据。
1.新增四类随附单据文件类型
针对进口报关单,在货物申报系统随附单据界面,新增四类随附单据类型:
80000001-企业符合性声明
80000002-抑制剂或稳定剂情况说明
80000003-危险公示标签
80000004-安全数据单
2.四类随附单据填报要求
当进口商品为危险化学品且货物属性为“31-散装危险化学品”时,需上传企业符合性声明、
安全数据单。
当进口商品为危险化学品且“货物属性”为“32-件装危险化学品”时,需上传企业符合性
声明、危险公示标签、安全数据单。
随附单据类型为.上述四种类型时,需填报商品项号对应关系。
选择随附单据文件后,系统自动弹出随附单据与商品项号对应关系界面,企业可勾选需要关联的商品。
3.商品表体新增商品单据按钮
在商品信息表体新增商品单据按钮。同时点击可查看该条商品对应的危险化学品相关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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